根据市委的统一部署,2024年3月25日至5月10日,市委巡察二组对市委编办进行了巡察,并于2024年10月23日向市委编办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加强对巡察整改的组织领导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坚决扛牢巡察整改政治责任
市委编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以及党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具体要求,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抓手,坚决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主要领导坚决扛牢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落实“四个亲自”要求。市委巡察反馈后,成立市委编办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办主要领导任领导小组组长,负总责、主责;其他室务会成员任副组长,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市委巡察反馈后,共召开巡察整改工作会10次,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7次,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1次,扎实推动巡察整改工作落细落实落到位。
(二)落实整改责任,全力抓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
认真对照市委巡察二组反馈的意见,精心研究制定巡察整改方案,将反馈的4个方面12个问题细化分解成34个问题,制定98条整改措施,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以及责任落实、工作推进、跟踪督促等工作机制,逐条逐项明确具体责任领导、责任科室、整改措施、整改要求和整改时限,真改实改,整改一个销号一个。室务会定期听取巡察整改进展情况汇报,并主动向市纪委监委、市委巡察办、市纪委监委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汇报整改工作情况,接受监督,确保反馈问题按时全面整改到位。
(三)坚持标本兼治,着力强化巡察整改成果运用
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并举,既大力整改具体问题,又举一反三,深刻剖析产生问题的深层次原因,认真研究治本之策,建立长效机制,真正做到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以巡察整改为契机,修订完善制度和长效机制7项,深入推进机构编制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和法制化建设。同时,把巡察整改工作与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紧密结合起来,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紧密结合起来,持续深化拓展“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持续深化“精编赋能”党建品牌建设,扎实抓好地方机构改革后续工作、公安机关机构编制管理改革、全面建立乡镇(街道)履行职责事项清单等机构编制重点工作,科学规范从严管理机构编制资源,切实以机构编制工作高质量发展助力闽西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建设。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聚焦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基层的落实情况方面
1.关于推进机构编制工作高质量发展有差距的问题。
(1)服务保障中心工作不够到位。
问题1整改情况:一是主动靠前服务,2024年2月、5月、10月,对龙岩古田红色资源保护与发展管理中心开展实地调研、机构编制使用效益评估,提出调整该中心工作职责、内设机构及人员编制等事项的初步方案;同时,市委编办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多次与该中心主要领导进行沟通协调,共同拟定该中心工作职责、内设机构、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调整优化方案。二是2025年1月,经市委编委会会议研究同意,正式行文对龙岩古田红色资源保护与发展管理中心工作职责、内设机构、人员编制及领导职数等机构编制事项进行调整。
问题2整改情况:一是主动做好民营经济发展服务保障,2024年5月在市发改委增设了民营经济发展科,增加行政编制1名,核增正科级领导职数1名,明确了民营经济发展科主要职责。二是加强工作调研,撰写的《关于机构编制资源配置服务保障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探索与思考》调研文章在《龙岩发展研究》(第13期)专刊刊发。三是全面梳理近年来党中央、省委、市委部署的机构改革任务完成情况,确保各项改革任务落到实处。
(2)持续推进优化机构编制资源配置工作不够扎实。
问题3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7月至12月,对7个县(市、区)开展调研,督促指导各县(市、区)委编办建好用活编制周转机制。同时,结合2024年11月13日召开的全市机构编制统计工作布置会,对各县(市、区)委编办解决重点领域结构性超缺编、优化教师编制资源配置工作等进行指导。二是持续巩固中小学校教师编制达标成果,按时全面完成依标足额核定2024-2025学年市县两级公办中小学校教职工事业编制工作并印发核编文件。三是督促各县(市、区)加大教师编制统筹使用力度,建立健全编制周转机制,提高教师编制使用效益。截至2024年12月20日,全市市、县两级均建立了教师编制周转机制。
问题4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7月至12月,对7个县(市、区)开展调研,了解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编制管理情况,指导各县(市、区)优化事业单位机构编制资源配置。同时,结合2024年11月13日召开的全市机构编制统计工作布置会,对各县(市、区)委编办解决重点领域结构性超缺编、做好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用编保障工作等进行指导。二是督促指导各县(市、区)建好用活县域医共体编制周转池,截至2024年7月,全市7个县(市、区)均已建立县域医共体编制周转池。同时,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采取定向委培的方式补充专业人才,用编按需申报、全额保障,同意上报医学定向生培养计划数71名、大学生乡村医生用编计划数66名。三是加强调查研究,全面梳理全市公立医院机构编制现状,研究分析机构编制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及原因,提出建立编制动态调整机制、优化人员管理方式、完善县域医共体运行机制等方面的对策和建议,形成《关于提高公立医院编制资源使用效益的思考》调研文章。
问题5整改情况:一是指导各县(市、区)根据乡镇(街道)功能定位、区域面积、人口规模、管理任务等实际,在乡镇(街道)之间统筹调剂使用人员编制,保障重点任务需要,科学调整人员编制。如,新罗区以实行综合岗位管理为切入点,实施“编制分类管理、人员统筹使用”的编制管理新模式,推动“编、人、岗、事、效”精准匹配,进一步优化乡镇(街道)编制资源配置;长汀县按乡镇工作体量划分,在不新增编制总量的前提下,通过多元配置的方式,调整乡镇编制47名,其中对7个大乡镇进行增编,对2个中等乡镇保持编制不变,对9个中、小乡镇进行减编,既保障重点乡镇的用编需求,又优化编制资源结构,相关经验做法在《八闽快讯》刊介。二是认真按照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全力以赴抓好全面建立乡镇(街道)履行职责事项清单工作,着力构建事权清晰、责能相适、履职顺畅、保障有力的乡镇(街道)权责体系,切实为基层减负赋能,有效破解基层治理“小马拉大车”突出问题。
(3)推进机构编制科学规范、法定化不够有力。
问题6整改情况:一是认真抓好县级机构编制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对县级编办2023年度未按规定完成备案的15份机构编制规范性文件开展集中备案审查,备案通过9件、提醒纠正后备案通过1件、对存在问题提醒后废止5件。二是加强干部履职能力提升和政策指导,2024年8月安排1名干部在市委办公室法规科跟班学习;2024年11月13日举办市委编办机构编制法规制度暨机构编制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专题培训班,对市委编办各科室及各县级编办具体业务经办人员进行机构编制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相关政策法规专题培训。市委巡察以来,已安排全办党员干部参加全国乡镇(街道)履行职责事项清单工作培训班、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暨全省机构编制业务培训班等中央、省、市各级各类培训累计31个班次、56人次。同时,采取邀请专家授课和安排本办业务骨干授课等方式,组织市、县两级机构编制干部参加专题培训、辅导累计6场次、136人次。三是印发《中共龙岩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机构编制政策性文件和规范性文件前置审核工作的通知》,建立政策性和规范性文件前置审核工作制度,明确“未经前置审核不得提请审议或签发”原则,切实加强机构编制政策性文件和规范性文件前置审核工作。
问题7整改情况:一是持续开展机构编制政策法规和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典型案例宣传,结合党纪学习教育,制作机构编制政策法规宣传视频在市行政办公中心LED屏滚动播放宣传。2024年共安排业务骨干赴市委党校主体班宣讲2次、赴全市组织人事干部业务能力提升班宣讲1次、深入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宣讲20次,覆盖158家机关事业单位。二是强化监督检查,建立机构编制监督检查人员库,加强对机构编制监督检查人员的业务培训,持续选派干部参加市委巡察。2024年,共选派3名党员干部参加市委巡察,并对22家单位开展机构编制纪律执行情况检查。同时,利用机构编制管理信息系统开展网上巡查,从源头上预防违规问题。三是强化结果运用,首次将市直各部门(单位)机构编制工作情况及纪律要求执行情况纳入市对市直部门年度绩效考评内容,强化机构编制刚性约束。
问题8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干部参加事业单位登记管理行政执法资格考试,申领执法证,截至2025年4月,7个县(市、区)取得行政执法资格人数均已达到4名及以上。二是督促指导县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全面使用一体化大融合行政执法平台,截至2024年12月31日,各县(市、区)已全面应用一体化大融合行政执法平台开展事业单位登记管理行政执法工作。
问题9整改情况:一是督促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超过有效期被自动废止的16家事业单位重新申领证书,截至2024年4月,上述16家事业单位已全部重新申领到位。二是制作《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事项办理流程图》《事业单位法人登记服务指南》,并在办公场所公示。结合市直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使用效益评估工作开展事业单位法人政策法规宣讲,发放《政策法规宣传手册》《应知应会知识》等宣传材料,事业单位按时办理登记事项的意识进一步提升,2024年度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业务同比增长了45.8%。三是通过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系统定期查看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到期情况,督促提醒相关事业单位及时办理换证。市委巡察后,未再发生证书因超过有效期限被自动废止情况。
问题10整改情况:一是严控编外聘用人员规模。结合2024年度机构编制年审工作,将编外聘用人员相关信息纳入机构编制统计调查范围,全面梳理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情况底数,并严格控制编外聘用人员规模总量。二是积极会同组织、人社等部门,规范编外聘用人员管理。2024年11月1日牵头召开机构编制监督检查部门联席会议,研究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工作,进一步强化部门协作配合。同时,向市委组织部、市审计局提供《选人用人专项检查、经济责任审计中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工作检查要点》,明确将编外聘用人员管理纳入市委巡察选人用人专项检查、主要领导经济责任审计内容。
2.关于巩固深化机构改革成果不够到位的问题。
问题11整改情况:一是市委巡察反馈后,办领导和有关科室负责人前往市商务局、住建局、自然资源局、应急管理局等6个部门,跟踪了解部门运行情况,并督促市商务局按照市安委会相关要求、市住建局按照市委编办指导意见分别履行好商贸行业安全监管、房产测绘成果审核等方面职责。二是2024年12月17日,安排1名干部在全市组织人事干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暨业务能力提升专题培训班上作专题宣讲,组织学员认真学习《龙岩市市直部门职责分工协调暂行办法》,推动各部门依法依规协调解决职责分工问题,厘清职责边界,避免推诿扯皮。三是认真开展机构改革评估验收工作,相关涉改部门整体运行顺畅。同时,对机构改革后的市科技局、民政局、应急管理局、城市管理局、数据管理局等涉改部门机构编制进行了调整,进一步厘清相关部门职责边界。
问题12整改情况:一是督促指导永定区、长汀县分别印发县乡“属地管理”事项责任清单,上杭县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优化古田镇经济发达镇财政预算管理体制的通知》。同时,举一反三,督促指导永定区、上杭县、长汀县认真开展问题整改“回头看”。二是督促指导新罗区、永定区、上杭县、长汀县等4个县(区)委编办对照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有关要求,组织经济发达镇和县(区)直有关部门开展自查自纠,积极查缺补漏。截至2024年12月31日,相关县(区)已完成自查自纠工作。
3.关于贯彻执行上级决策部署有差距的问题。
问题13整改情况:一是全面校核权责事项,督促指导市公安局重新梳理保留权责事项630项,经报相关部门审查、审核,于2025年1月20日向社会公布。二是认真抓好动态管理,督促指导市级政府工作部门及时提出本部门权责清单动态调整的意见建议,报市委编办审核备案,截至2025年1月17日,已完成对市财政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卫健委、林业局等部门权责清单动态调整申请的审核备案,并分别予以函复,共计调整权责事项400项。三是持续加强监督检查,将权责清单管理和执行情况纳入市对市直部门年度绩效考评内容,推动权力规范运行。
问题14整改情况:一是收集市级事业单位历史沿革文件,梳理各事业单位的机构设置、编制配置、人员配备、职责履行等情况。二是全面开展市级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使用效益评估,分析存在问题及主要原因,提出调整优化的初步思路,并形成《关于深化事业单位改革 促进公益事业高质量发展》调研报告。三是统筹优化编制资源配置,2024年3月收回部分职能弱化事业单位编制及过渡性事业编制;市委巡察期间以及巡察反馈后,再次收回市级部分事业单位编制。四是对7个县(市、区)开展调研,督促指导县(市、区)持续优化事业单位机构编制资源配置,并对本地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情况进行全面摸底。7个县(市、区)均已对所属事业单位进行摸底,并开展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使用效益评估。
4.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够到位的问题。
(1)对网络安全工作重视不足。
问题15整改情况:一是市委巡察后,于2024年6月19日召开市委编办保密领导小组(扩大)会议,专题传达上级保密工作会议精神,通报全国全省泄密案例,明确严禁使用微信等互联网通讯工具发送内部文件。组织开展市委编办2024年度网络安全应急演练、政务新媒体账号和互联网工作群情况摸排与清理规范工作,进一步提升网络安全事件应急处置能力。二是加强保密和意识形态教育,不定期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保密工作》相关文章,增强干部职工的保密意识。2022年以来,室务会组织开展保密业务知识学习24次,其中,市委巡察后组织学习《保密工作》相关文章8次。三是根据上级文件精神,2025年1月13日重新印发市委编办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持续加强网站管理,深化读网巡网工作,安排专人读网巡网,重点关注地方机构改革、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乡镇(街道)履职事项清单编制等工作舆情动态,2024年未发生涉机构编制相关舆情。同时,认真开展网络数据安全自查评估,2024年度市委编办共组织开展网络安全自查2次,未出现内部文件上传互联网等违规情况。
(2)未建立内部刊物“三审三校”制度。
问题16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按照“三审三校”相关要求,组织对《龙岩市机构编制监督检查50问》《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宣传手册》等内部资料进行了再次审查校对工作。二是印发《中共龙岩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门户网站管理的通知》,规范工作流程,建立信息、资料发布审核“三审三校”工作机制,杜绝以办文意见代替“三审三校”。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关于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够到位的问题。
(1)廉政风险防控落实不够到位。
问题17整改情况:一是市委巡察后,于2024年6月、12月召开全面从严治党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专题会议2次,各分管领导围绕分管领域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形势,就存在的问题不足和改进措施作发言,主要领导就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形势进行分析研判,研究部署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市委巡察反馈后,2024年10月28日组织下属事业单位认真摸排岗位廉政风险点,健全完善了《市委编办廉政风险防控一览表(2024年)》,明确责任领导和具体责任人,对摸排出的廉政风险点提出具体防控措施。二是强化对党员干部的廉政教育,班子成员及时督促指导分管部门和下属事业单位定期摸排岗位廉政风险。市委巡察后,组织各科室及下属事业单位结合岗位职责认真开展廉政风险排查2次,修改完善了《党风廉政分析研判清单》,切实堵塞廉政风险漏洞。
(2)日常教育管理不够严。
问题18整改情况:一是深入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市委巡察后,于2024年6月14日召开市委编办警示教育会,对干部职工进行警示教育,并于11月28日召开巡察整改工作会议,组织领导干部认真学习《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等规定。同时,组织党员干部赴古田廉政教育中心参观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展等,接受现场警示教育。邀请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领导作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专题辅导1次,办领导上纪律专题党课4场次,开展专题交流研讨4次。在节假日前开展廉政提醒,及时转发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省、市纪委监委相关典型案例通报,切实以“身边案”警示“身边人”。二是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市委巡察后,在前期开展违规投资经商办企业、在社会组织兼职清理规范等自查自纠基础上,于2024年10月、12月再次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开展在社会组织兼职清理规范、公职人员违规经商办企业等自查自纠2次,及时将自查情况报市委组织部,经自查,没有发现相关违规违纪问题。三是加强日常监督管理,严格执行《市委编办党员“八小时外”言行举止规范》,严格落实领导干部谈心谈话制度,办领导及时对干部职工开展廉政谈话,对党员干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进行咬耳扯袖、防微杜渐。
2.关于派驻纪检监察组履行监督责任有差距的问题。
问题19整改情况:一是做深日常监督。主动靠前监督,巡察整改以来,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通过列席市委编办室务会4次、主动约谈6人次、查阅资料等方式,并于2024年12月前往市委编办,对市委编办及下属事业单位廉政风险点排查、用编事项审批等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开展监督检查,推动相关人员履职尽责。2024年10月29日,市委编办及下属事业单位均已完成廉政风险点排查并制定防控措施。二是做实政治监督。2024年12月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前往市委编办,对市委编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任务分解清单落实情况开展对单监督。2024年以来,市委编办聚焦坚持党对机构编制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机构改革、优化机构职能体系、优化机构编制资源配置、推进机构编制法治建设、加强机构编制自身建设等方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各项工作均已完成,取得一定成效。
3.关于工作作风不够实的问题。
问题20整改情况:一是截至2023年8月,已将申请注销登记的市直事业单位全部予以公示。截至2024年4月,对2021年以来市直事业单位法人公示情况进行全面再梳理摸底,经查,无遗漏未公示单位。二是加强作风建设,于2024年12月对3名相关人员进行提醒谈话。2024年以来,已组织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岗位工作人员学习《福建省行政执法条例》,明确岗位工作职责,持续提升履职能力和法治意识;制作《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事项办理流程图》《事业单位法人登记服务指南》,进一步规范和优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工作流程。三是建立长效机制,调整优化市委编办网站事业单位法人登记板块,全面实现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信息公告的实时公示。市委巡察以来,未再发生超期公示的情况。
问题21整改情况:一是加强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市委巡察后,已在市委编办网站更新发布相关宣传报道57篇。同时,密切关注上级重要政策文件发布,2024年以来,已及时更新政策法规等栏目内容,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国家法律法规的宣传。二是加强门户网站版面设计,科学调整市委编办门户网站板块和栏目设置,市委巡察后,立即开展网站内容更新情况排查,对“管理信息”“管理规定”“编制常识”“改革前沿”“党史学习教育”等5个栏目进行删并,并结合实际新增“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专栏。同时,根据上级相关部署及时研究开设新专栏并及时更新内容,定期对已完成的阶段性工作任务所属板块、专栏进行合理删并。三是加大对各科室信息任务完成情况的督促指导力度,2024年以来,全办各科室共投稿101篇,在中央、省、市级等各级各类平台、刊物发表经验做法文章67篇,其中国家级7篇、省级19篇、市级41篇,《科学配置资源 加强文物保护——龙岩市优化机构编制资源配置护航文物事业高质量发展》文章被省委办公厅《八闽快讯》增刊刊发,并被中国文物报、国家文物局简报、省委编办简报专刊刊发,向全国、全省作经验推广,稿件数量与质量均较2023年有明显提升。
问题22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11月1日牵头召开机构编制监督检查部门联席会议,通报了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协作配合工作机制落实情况,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增强机构编制监督合力。二是加强部门协作配合,市委巡察反馈后,分别于2024年11月、12月配合市委组织部做好2025年公务员招考用编审核和比对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编制使用情况、配合市人社局比对市社会劳动保险管理中心参保的机关事业单位数据信息、配合市统计局比对机关事业单位劳动工资统计数据,前往市委组织部和市财政局比对在编人员数据等,并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开展机构编制数据比对。
4.关于内控管理不够严的问题。
(1)采购管理不够规范。
问题23整改情况:一是严格遵循“先审批,后采购”规定,在采购前填写《办公用品采购计划申请表》,经领导审批同意后再进行统一购买。市委巡察后,全办所有日常办公用品采购均按规定程序实行“先审批,后采购”。二是规范办公设备维修维护管理经费支出,对难以制定计划的办公设备维修维护及耗材等支出费用,由产生费用的科室在销货清单签字确认,经办人填写《经费支出报销单》,经分管领导审核、主要领导审批同意后再报销出账。市委巡察后,全办所有办公设备维修维护及耗材等支出均按程序报销出账。三是从严审核把关各项采购费用支出,2024年11月上旬开展办公用品等采购审批“回头看”,加强对采购费用支出各项程序的审核,经自查,市委巡察后,各项办公用品采购流程均合法合规。
(2)预算资金使用不够规范。
问题24整改情况:一是市委巡察后,针对未经财政批准跨“类”调剂使用预算资金问题,严格按照预算执行和会计核算有关规定进行规范,市委巡察后,共产生需跨“类”调剂使用资本性支出2笔,均按程序报市财政批准后调剂使用;针对挤占下属事业单位预算资金问题,根据需求分开采购支付,严格规范使用预算资金。二是规范资金使用,对下属事业单位的办公用品采购,均做到由下属事业单位单独填写《办公用品采购计划申请表》,经办领导审批后进行采购。三是开展学习培训,2024年11月28日召开巡察整改工作会议,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并于2024年10月、11月组织财务人员参加市委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检查和市财政局举办的2024年财务人员业务能力提升培训班,进一步强化财务人员财经纪律观念,提升财会业务水平。四是开展自查自纠,2024年11月上旬开展预算资金支出“回头看”,加强审核把关,确保各项财务支出合法合规,经自查,市委巡察后,各项预算资金支出均符合规定。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情况方面
1.关于室务会领导作用发挥不够充分的问题。
(1)统筹推动工作不够。
问题25整改情况:一是强化工作推动落实,先后4次召开室务会(扩大)会议,及时传达学习中央、省有关会议精神,加强乡镇(街道)履职事项清单工作的谋划部署,通过指导培训、调研督导、一线蹲点、审核把关等措施,全力抓好全省试点永定区清单编制工作。截止2025年1月20日,永定区委、区政府印发《关于印发永定区乡镇(街道)履行职责事项清单的通知》,所辖24个乡镇(街道)平均梳理履职事项344项,其中:基本履职事项114项;配合履职事项82项,并逐项厘清县乡职责边界,同步明确县级部门需下放的人财物等履职保障;上级部门收回事项148项,涉及行政处罚事项108项,做到应收尽收、真收实收。二是全面开展赋权评估,2024年7月联合市司法局印发《关于印发〈2024年度基层综合执法赋权事项专项评估工作方案〉的通知》,在总结2023年永定区试点工作基础上,在全市全面推开基层综合执法赋权事项专项评估工作。截至2025年1月10日,各县(市、区)均已完成赋权评估工作。三是推动执法力量下沉,2024年5月联合市司法局印发《关于推进乡镇片区联合执法工作的通知》,在全市全面部署推进乡镇片区联合执法工作。截至2024年12月底,各县(市、区)共下沉县级执法人员552名,通过以县带乡做好执法业务“传帮带”,增强执法合力,进一步提升基层综合执法能力水平。四是发挥示范引领作用,2024年8月6日,市委编办、市司法局在长汀县河田镇联合召开全市镇街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现场推进会,组织各县(市、区)司法局分管领导及我市深化基层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三个试点乡镇分管领导和综合执法队队长学习河田镇综合执法队规范化建设的经验做法。
(2)督促检查抓落实不够。
问题26整改情况:一是督促指导漳平市建立县域医共体编制周转池,截至2024年7月,全市7个县(市、区)均已建立了县域医共体编制周转池。二是2024年7月至12月,对各县(市、区)开展调研,督促指导县(市、区)委编办建好用活编制周转机制。三是加强调查研究,全面梳理全市公立医院机构编制现状,研究分析机构编制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及原因,提出建立编制动态调整机制、优化人员管理方式、完善县域医共体运行机制等方面的对策和建议,形成《关于提高公立医院编制资源使用效益的思考》调研文章。
问题27整改情况:一是加强调研指导,2024年7月,市委编办结合前往各县(市、区)调研机构改革有关工作,实地查看了部分乡镇(街道)的机构调整优化设置及机构挂牌等情况,并进行现场指导。2024年11月开展了清理规范乡镇(街道)机构挂牌工作“回头看”、乡镇“三大中心”运行管理模式摸排等,巩固机构改革工作成效。经摸排,各县(市、区)均反馈乡镇(街道)在运行管理上不存在仍沿用原有的“七所八站”老模式、乱挂牌等问题,全市各乡镇(街道)在开展工作时已按照“三大中心”管理模式运行。二是强化印章管理,督促指导各县(市、区)参照市级关于印章管理的相关做法,对乡镇(街道)已撤销、已更名的“七所八站”印章情况进行全面梳理,分类依法依规收缴销毁印章。截至2025年1月6日,各县(市、区)已注销、已更名的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印章均已按有关规定完成收缴工作。
2.关于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不够扎实的问题。
问题28整改情况:一是市委巡察反馈后,于2024年11月、12月,分别召开支委会、党员大会,组织支部委员、党员认真学习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党内法规,提高党员干部参加党内组织生活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党支部于2025年3月5日召开了2024年度组织生活会,会前组织全体党员学习相关党内法规,通过支部书记与支委、支委与支委、支委与普通党员谈心谈话的形式加强提醒,督促党员严格落实批评与自我批评的要求,参会党员在会上逐一开展了严肃认真的批评与自我批评,达到红脸出汗、咬耳扯袖的良好成效。二是加强退休党员管理,2024年12月经市委编办室务会会议研究同意,按照在职党员和退休党员划分,成立在职党员党小组和退休党员党小组,推动退休党员党小组发挥积极作用。
3.关于干部管理工作不够严实的问题。
问题29整改情况:一是强化业务学习,于2024年11月28日召开巡察整改工作会议,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规定,2024年12月组织1名人事干部参加2024年全市组织人事干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暨业务能力提升专题培训班,提高组织人事干部业务知识水平。二是加强请示汇报,市委巡察后,在2024年5月、6月开展部分科级干部提任和职级晋升、退休干部社团兼职等工作时,均及时向市委组织部请示沟通,严格按照干部选任有关规定和程序开展工作。三是在开展干部人事工作中,严格规范执行选人用人程序和回避制度。市委巡察后,在研究审议新一届党支部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事项、成立在职党员党小组和退休党员党小组事项、干部职工平时考核及年度考核事项、党支部党员民主评议等次事项时,相关当事人均按规定进行回避,并在会议记录和纪要中注明。
(四)聚焦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情况方面
关于整改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落实不够到位的问题。
问题30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3月收回部分职能弱化事业单位编制和过渡性事业编制;市委巡察期间以及巡察反馈后,再次收回市级部分事业单位编制。二是对市级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情况进行摸底,收集市级事业单位历史沿革文件,梳理各事业单位的机构设置、编制配置、人员配备、职责履行等情况。三是全面开展市级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使用效益评估,认真分析市级事业单位结构布局、职责配置、发挥公益服务效能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革思路,形成《关于深化事业单位改革 促进公益事业高质量发展》调研报告。四是2024年7月至12月,对7个县(市、区)开展调研,督促指导县(市、区)持续优化事业单位机构编制资源配置,并对本地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情况进行全面摸底。7个县(市、区)均已对所属事业单位进行摸底,并开展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使用效益评估。五是2024年12月,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已对上一轮巡察指出“机构编制供需矛盾突出,对一些职能弱化事业单位空编未及时收回和统筹盘活”未完全整改到位问题开展对单监督。
问题31整改情况:一是市委巡察期间,再次对市直相关部门2021年以来提出的20份要求明确职责分工的诉求件办理答复情况进行全面梳理,截至2025年1月底,各相关部门对市委编办明确的职责分工没有提出异议。二是2024年12月17日,安排1名干部在全市组织人事干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暨业务能力提升专题培训班上作专题宣讲,组织学员认真学习《龙岩市市直部门职责分工协调暂行办法》,推动各部门依法依规协调解决职责分工问题,厘清职责边界,避免推诿扯皮。三是2024年11月向市直24个涉改部门发出了《关于做好机构改革评估验收工作的通知》,截至2024年12月5日,相关涉改部门均反馈整体运行顺畅、职责边界清晰。同时,对机构改革后的市科技局、民政局、应急管理局、城市管理局、数据管理局等涉改部门提出的机构编制调整事项,2024年12月、2025年1月印发了相关机构编制调整文件,进一步理顺相关部门职能职责。
问题32整改情况:一是于2024年12月对4名相关人员进行提醒谈话。加强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市委巡察以来,已在市委编办网站更新发布相关宣传报道57篇。同时,密切关注上级重要政策文件发布,2024年以来,已及时更新政策法规等栏目内容,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国家法律法规的宣传。二是加强门户网站版面设计,科学调整市委编办门户网站板块和栏目设置,市委巡察后,立即开展网站内容更新情况排查,对“管理信息”“管理规定”“编制常识”“改革前沿”“党史学习教育”等5个栏目进行删并,并结合实际新增“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专栏。同时,根据上级相关部署及时研究开设新专栏并及时更新内容,定期对已完成的阶段性工作任务所属板块、专栏进行合理删并。
问题33整改情况:一是于2024年12月对2名相关人员进行提醒谈话。同时,丰富理论学习形式,将每月主题党日活动方案及理论学习内容(非涉密)上传至市委编办党支部退休党员微信群,组织退休党员自觉加强学习。落实支部委员挂钩联系退休党员制度,由每个支部委员挂钩联系1-2名退休党员,主动加强与退休党员的沟通联系,2024年以来,通过送学上门等方式为退休党员送上学习资料4次,退休党员均参加了党内组织生活。二是加强退休党员管理,2024年12月经市委编办室务会会议研究同意,按照在职党员和退休党员划分,成立在职党员党小组和退休党员党小组,推动退休党员党小组发挥积极作用。
问题34整改情况:一是严控编外聘用人员规模,结合2024年度机构编制年审工作,将编外聘用人员相关信息纳入机构编制统计调查范围,全面梳理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情况底数,并严格控制编外聘用人员规模总量。二是积极会同组织、人社等部门,规范编外聘用人员管理。2024年11月1日牵头召开机构编制监督检查部门联席会议,研究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工作,进一步强化部门协作配合。同时,向市委组织部、市审计局提供《选人用人专项检查、经济责任审计中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工作检查要点》,明确将编外聘用人员管理纳入市委巡察选人用人专项检查、主要领导经济责任审计内容。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2301706;通信地址:龙岩市龙岩大道1号市行政办公中心主楼六层北面686,邮政编码:364000;电子邮箱:lybwbzhk@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