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内容
《民法典》、《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
普法对象
市直事业单位、市、县(市、区)登记系统工作人员
普法目标
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依法对事业单位进行登记管理工作,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普法机制,促进登记工作人员及服务对象在工作开展中懂法、守法、依法办事。
方式载体
编办门户网站宣传、日常登记普法、基层(部门)调研指导、“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监管、集体(个人)自学、结合“12.4”宪法日发放宣传单。
责任领导
阙 泓
责任主体
龙岩市委编办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科
实施步骤
①2022年1-4月,结合事业单位年报工作开展普法工作;
②2022年5月底前,在编办网站公布普法内容;
③2022年5-9月,结合事业单位法人清理规范工作开展普法工作;
④2022年5-12月,结合事业单位、县(市、区)调研工作开展普法工作;
⑤2022年11月底前,结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开展普法工作;
⑥2022年全年结合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管理工作开展普法工作。
⑦2022年12月4日,结合“12.4”宪法日开展普法工作。
咨询电话
0597-23088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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